自2013年7月1日起,欧盟颁布的建筑产品法规Regulation(EU)No 305/2011(简称CPR)将全面取代原来的建筑产品CE CPD指令,进入强制实施阶段。CPR新法规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建筑产品制造商、贸易商、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做了全新的要求,须按照统一的性能评价办法,确保有关建筑产品性能的信息真实可靠,且所有涉及到健康、安全、环保的建筑产品,必须加贴CE标志(CE标签),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流通。为了使国内更加顺利的进行欧盟市场,南京睿督公司将会提供建筑产品CE认证专业权威的服务。
欧盟在2011年3月9日颁布了新的建筑产品法规(305/2011/EU-CPR)取代了旧的建筑产品指令(89/106/EEC-CPD)。并通告CPR于2013年7月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。
建筑产品法规CPR(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)为欧盟27个成员国的建筑产品提供统一的性能评价方法,通过使用共同的技术语言,确保了建筑产品性能信息的可靠。新的法规对建筑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程序要求及技术语言将更透明,更严谨,更精准。
欧盟CPR更新的内容
由于旧的建筑产品指令在各个成员国内参照本地法规执行,而各个成员国内存在较大差异,因此,测试及认证相当的复杂且费时。
新法规CPR更好地采用了定义了立法组的目标且采用更清晰的机制、简化了生产企业在管理方面的负担。除了建筑产品指令CPD(Construction Products Directive)定义的六项基本性能的要求以外,CPR还要求企业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,对中国的建筑产品产品出口及厂家的要求更为全面。
欧盟CPR的管辖范围
法规的适用范围所覆盖的‘建筑产品’是指:任何以永久性方式构成建筑工程的任何产品,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。如:玻璃、混凝料、水泥、管道、屋顶材料、木板、吊顶、沥青混合料、地板、墙纸壁纸、建筑用颜料、下水道设备、砖块、门窗、结构金属产品、保温材料、防水材料、结构木料、交通信号指示等。
南京睿督公司作为欧盟公告号(Notified Body)授权机构,为建筑产品生产企业解读新的建筑产品法规CPR,使企业更便捷的获得CE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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